Google讓步了!每年最高付15億給澳洲媒體

▲Google將支付澳洲媒體「鉅額款項」。(圖/路透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澳洲政府擬頒佈新法,要求科技巨頭Google和Facebook在引用新聞內容時向當地媒體付費,雙方法案難達共識、僵持許久,不過Google近日和多間澳洲媒體達成協議,其中光是「西部七號傳媒集團」(Seven West Media Ltd.)每年最高就可獲得15億臺幣

根據美聯社報導,澳洲財政部長弗萊登伯格(Josh Frydenberg)在15日表示,澳洲和Facebook執行長祖克柏 (Mark Zuckerberg)、Google執行長皮採(Sundar Pichai)進行會談後,取得了重大進展,且即將達成重要付費協議。

Google早和全球多國媒體達成協議,近日也對澳洲讓步,2周前宣佈和7間澳洲小媒體網站談妥,不過並未公開付費金額

投資銀行JPMorgan就預估,澳洲「西部七號傳媒集團」(Seven West Media Ltd.)每年可從Google獲得3950萬至6920萬澳幣(約8.6億至15億臺幣),另外其競爭對手「九號臺娛樂」(Nine Entertainment Co Holdings Ltd)也和Google簽約,預計未來5年內可獲得超過3000萬澳幣(約6.5億臺幣)。

Google和媒體大亨梅鐸(Rupert Murdoch)的澳洲新聞集團(News Corp)也在當地17日達成最新協議,該集團旗下有多間重量級英語媒體,包括美國華爾街日報》、《紐約郵報》,英國泰晤士報》、《太陽報》,澳洲的天空新聞等,將在談定的3年協議中收取「鉅額款項」,但未透露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