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與媒體對話 首談達成2共識
據悉,該方案即是Google想與媒體建立合作伙伴關係,規劃一筆上億元基金,透過其工具、技術和資源幫助媒體數位轉型,媒體有相關計劃可提出,經過嚴格審查後撥款。惟具體內容仍待進一步討論。
數位部說,2日與文化部共同召開第一場新聞媒體業與大型數位平臺對話會議,由Google 6名代表與文化部主管的新聞媒體業者展開對話,臺北市雜誌商業同業公會和臺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則各推派三名代表與會。
數位部說,會中新聞媒體代表與數位平臺代表,皆認同健全的新聞媒體環境有助於推動民主社會,雙方應追求共榮雙贏。
數位部說,Google並於會中主動提出追求共榮雙贏方案,兩公會樂見,但方案內容需待Google提出後,由雙方進一步討論;雙方並呼籲其他數位平臺跟進響應。
報業公會在會上主張新聞應有合理付費,澳洲的新聞議價模式應是政府積極主張方案;同時,可參考民間版的議價法案,並在立法尚未完成前,Google可對廣告分潤、公開部分搜尋演算法等,基於夥伴關係,對主要新聞媒體曝光上給予較高權數。
Google訴求則提及本身並不使用新聞媒體產製的內容盈利,而是提供免費「連結」將有價值流量帶入新聞業者網站;期許能與政府、新聞產業共同尋求最適合臺灣的方案。
數位部表示,預定於12月內召開四場大型數位平臺與新聞媒體對話會議,協助媒合雙方進行交流對話。
期盼我國新聞媒體產業與大型數位平臺之間,能透過溝通,對彼此的需求有更充份的相互理解,以凝聚雙方共榮發展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