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盜伐牛樟木二審改判 生技公司老闆躲天價罰金3.2億

生技公司林姓老闆向鄭姓木材業者購買疑似盜伐的牛樟、烏心石、櫸木等珍貴國有木材,轉售後差點報關出口大陸,遭專案小組截獲。一審認定林男和鄭女合謀,各判2年6月併科罰金3億2000萬元、1年併科罰金100萬元,上訴至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爲鄭女轉銷的木材難以認定違法,逆轉改判林男判2年、罰金1438萬元,鄭女無罪,可上訴。(本報資料照)

生技公司林姓老闆向鄭姓木材業者購買疑似盜伐的牛樟、烏心石、櫸木等珍貴國有木材,轉售後差點報關出口大陸,遭專案小組截獲。一審認定林男和鄭女合謀,各判2年6月併科罰金3億2000萬元、1年併科罰金100萬元,上訴至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爲鄭女轉銷的木材難以認定違法,逆轉改判林男判2年、罰金1438萬元,鄭女無罪,可上訴。

林男是生技公司負責人,從事各類木材買賣業務,明知牛樟、烏心石、櫸木、紅檜等是農委會林務局公告的貴重木樹種,疑似向不詳人士及鄭女購買無來源證明的木材,甚至還媒介他人向鄭女購買或轉售這些木材。

鄭女則是向不詳人士購買疑似盜伐的貴重木材,放置在高雄市鳥松區的一塊土地上,疑似知道木材來源有問題,故意將部分木材委託林男代爲出售。

李男和陳男則是另家生技和食品生技公司負責人,分別以每公噸15萬元和每公噸8.3萬元的價格向鄭女購買牛樟、櫸木等珍貴木材,並將其運送到各自指定的倉庫或土地上,陳男還準備將部分牛樟報關出口。

警方2017年8月某日執行搜索,分別在林男、鄭女等人住處、倉庫或土地上查扣了共計約1000噸的牛樟、烏心石、櫸木、紅檜等木材。另在高雄港第42號碼頭扣押了陳男準備出口的牛樟約200噸。這些木材經鑑定後,確認都是國有林班地的主產物和貴重木樹種。

一審認爲,林男和鄭女買賣的木材均無合法來源證明,依違反森林法各判2年6月併科罰金3億2000萬元、1年併科罰金100萬元。李男和陳男因以合理價格購買木材,沒有證據顯示他們知道或應知這些木材是贓物,判2人無罪。

林男和鄭女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爲,鄭女從不詳人士處取得木材,購買價格並不低於市價,木材上也沒有明顯國有林班地貴重木樹種的特徵或標記,更未參與盜伐,協助林男轉售木材也未從中獲利,逆轉改判鄭女無罪。

林男部分,因對其持有近4000公斤牛樟、櫸木來源交代不清,且仍矢口否認犯行,法官依森林法故買森林主產物貴重木贓物罪維持原判2年、罰金1438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