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遭槍擊爆案外案 承辦女警與已婚男同事「查到上牀」

館長陳之漢遭槍擊案扯出案外案!當時承辦此案的林口分局已婚男刑警,在與另名單身女警合作辦案時擦出愛火、展開不倫戀。(畫面爲當時槍擊經過,非當事者照,翻攝自臉書飆捍粉絲團)

館長陳之漢遭槍擊案扯出案外案!當時承辦此案的林口分局已婚男刑警,在與另名單身女警合作辦案時擦出愛火、展開不倫戀,遭男警正宮拍下證據提告,男方一度辯稱僅是合作密切、無發生性行爲,後來才改口坦承外遇,目前該男警已離婚,而女警則因侵害配偶權須賠25萬。

「館長」陳之漢2年前8月在健身房門口遭23歲男子劉丞浩近距離連開3槍,檢警追查發現是竹聯幫寶和會委託其買槍殺人,新北地院判處寶和組長施俊吉有期徒刑18年、,劉丞浩有期徒刑16年、強制工作3年,另有7位成員被判處10月至4年不等刑期,全案可上訴。

據瞭解,館長遭槍擊一案還扯出承辦的已婚男警與單身女警在追查案件時意外培養出感情,展開不倫戀,被男警的元配發現後偷偷錄影蒐證並提告,向女警求償50萬,但被告2人則辯稱2人僅爲同事關係,男方被拍到進出租屋處也稱是在休息,無發生性行爲,稱2人僅是因承辦館長槍擊案合作密切,才遭誤會。

不過日後該男警與妻子離婚後,才向法官坦承離婚主因就是外遇,法官因此認定2名員警侵害配偶權,應賠償50萬,但因妻子與男方協議離婚時已約定放棄一切財產及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因此判定該女警只須賠償一半2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