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直播被告恐嚇!北檢傳喚 館長:浪費司法資源
▲「館長」陳之漢被告恐嚇及妨害自由等罪,臺北地檢署上午傳喚他說明。(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館長」陳之漢日前在臉書開直播時,因出現吸菸畫面遭網友留言制止,陳之漢回嗆「你再打一次試試看!」挨告恐嚇、妨害自由。臺北地檢署上午9點30分傳喚陳之漢。開庭約結束,陳之漢表示,對方還加告一條妨害名譽,根本是浪費司法資源。
開庭約15分鐘後便結束,陳之漢無奈地說,之前在警局外接受媒體訪問,結果對方又再告他一條妨害名譽。而他也根本不認識對方,對方不僅告他,還檢舉他的場館「讓記者忙,法院也還是要受理,浪費司法資源!」認爲社會應該要檢討現行的檢舉及司法制度,尤其網路普及的現在,還會發生如此離譜的浪費。
去年12月27日,陳之漢在進行網路直播時,因邊講話邊抽菸,陳姓網友留言「這樣是不好的事!」但陳之漢回嗆「你再打一次試試看!」該名網友認爲遭到恐嚇,因此提告恐嚇及妨害自由等罪。今年1月,警方傳喚陳之漢到警局說明,引來不少支持粉絲在警局外聲援力挺。
臺北地檢署傳喚陳之漢,陳在上午9點多便抵達,面對媒體追問是否會覺得很冤枉,他反問「換你被告會怎麼樣?」也回答媒體表示,這不是第一次到北檢,以前自己也被告過,也曾陪朋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