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渡鹹粥店老闆娘命案 法院判兇嫌賠逾2735萬元
周姓男子因追求已婚的關渡鹹粥店潘姓老闆娘遭拒,涉嫌持槍殺害潘女,刑事部分一審判刑20年,家屬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士院日前判決周男應賠償家屬共計新臺幣2735萬餘元。
全案起於,周姓男子於民國112年3月間追求潘女遭拒絕,又於同年5月間在鹹粥店內消費時,不滿潘女將他加點的菜先給了後面點餐的客人,心生怨恨。
112年6月10日,周男帶槍前往鹹粥店,近距離持槍射擊潘女左胸口,行兇後逃逸;潘女送醫後傷重不治。警方循線逮捕周男。
刑事部分,一審士林地方法院依殺人罪等判處周男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案經上訴,二審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潘女父母、丈夫及未成年子女另對周男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周男求償喪葬費及扶養費等項目。
一審士林地院指出,周男於審理時允諾潘女家屬所求償的金額,因此判決周男應賠償家屬共計2735萬餘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