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女學生穿短裙不能穿安全褲 補教狼師邊上課邊偷拍7女
北檢(陳志賢攝)
53歲廖姓補習班老師要求女學生穿短裙上課,之後再拿手機偷拍內褲,或進廁所偷拍如廁畫面,檢警去年獲報,自廖的電腦、隨身碟查到列有學生列表清單的數十個偷拍影像檔案夾,事後有2名女學生提告,臺北地檢署27日依妨害秘密罪起訴廖,並請求法官加重其刑。
廖男是北市吉林路某數學補習班負責人,去年間因女學生上廁所時,發現是廖男尾隨偷拍,回家告訴父母報案,檢警到廖男家中和補習班搜索,查扣電腦以及隨身碟。
檢警發現,廖男電腦及隨身碟的40個資料夾的照片,時間從2001到去年間,但拍到只有女生下半身,由於廖另自行製作學生清單,註記部分被害人身分,檢警循線找到7名被害人,其中僅2人提告,其他女生則不願追究。
廖男坦承因好奇偷拍,由於他當老師的習慣,所以製表列冊,檢察官依妨害秘密等罪起訴廖男,並請求法官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