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財政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一級巡視員王瑰被提起公訴
據最高檢3月21日消息,日前,貴州省財政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一級巡視員王瑰涉嫌受賄罪一案,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安順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瑰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安順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瑰利用擔任銅仁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市委副書記,江口縣委副書記、縣長,原銅仁地區、銅仁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銅仁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黨委書記,貴州省財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