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版權局與柬埔寨文化藝術部簽署版權及相關權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

國家版權局與柬埔寨文化藝術部9月11日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與柬埔寨王國文化藝術部關於版權及相關權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部級)。該備忘錄作爲第三屆“一帶一路”知識產權高級別會議成果之一,標誌着中柬版權與相關權領域合作的進一步深化和拓展,是積極響應“一帶一路”倡議,加強版權雙邊交流合作的重要成果,對擴大中國版權國際影響力,特別是加強與東南亞國家的版權合作,起到重要示範與推動作用。

中宣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長鬍和平和柬埔寨文化藝術部部長彭薩卡娜分別代表雙方在備忘錄上簽字。根據該備忘錄,國家版權局與柬埔寨文化藝術部將加強合作,定期交換版權及相關權領域法律和技術信息,鼓勵兩國版權管理公職人員和專業從業人員通過互訪和培訓等形式進行交流,並促進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間的合作。雙方可根據備忘錄聯合制定並執行年度工作計劃,開展具體活動,充分發揮該備忘錄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