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首批國家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名單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首批國家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名單的通知

發改環資〔2024〕68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

爲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推進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意見》重點任務落實,經部門推薦、公開徵求意見等環節,確定北京市延慶區等10個地區爲首批國家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浙江省麗水市、江西省撫州市繼續開展試點工作,試點期限爲2025—2027年。現將首批試點名單予以公佈,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地區省級發展改革委要指導試點地區科學編制試點申報書。申報書一般包括試點基礎、總體思路、試點內容、預期成果、保障措施等,應主題鮮明、重點突出、措施具體、成果可期。申報書經省級人民政府審覈同意後,由省級人民政府於2024年8月1日前報送我委(環資司)。我們將組織有關方面對申報書進行審覈後,批覆國家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要積極開展省級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工作,指導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工作基礎紮實、優質生態產品供給能力強、具備一定的生態產品市場認可度和市場活力的地區探索更多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爲國家開展跨流域、跨行政區域和省域範圍試點夯實基礎。各地區和各相關部門不得多頭開展分領域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建設,已開展分領域試點建設的地區,相關工作應統一納入到國家或省級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加強對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工作的指導支持,組織實施重大工程,深化重點領域改革,加快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及時總結報送本地區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有效路徑、成功經驗、典型案例,我們將積極宣傳推廣各地區好經驗、好做法。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4年5月16日

首批國家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名單

北京市延慶區、河北省承德市、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浙江省湖州市、安徽省黃山市、福建省南平市、山東省煙臺市、湖南省懷化市、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陝西省商洛市。浙江省麗水市、江西省撫州市繼續開展試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