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體育總局:路跑賽事需省級主管部門批准後 方可舉辦
人民網北京6月2日電 (記者楊磊)6月2日,國家體育總局發佈《關於加強路跑賽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符合中國田徑協會競賽組織標準及相關要求,具備安全風險防控方案、應急處理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賽事組織方案的路跑賽事須向賽事所屬省級主管部門進行賽事陳述彙報獲批准後,方可舉辦。不符合要求的賽事,須暫停舉辦。
全文如下:
體育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路跑賽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辦公廳:
5月22日,甘肅省白銀市黃河石林百公里越野賽因局部天氣突變發生公共安全事件,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教訓十分沉痛。
爲進一步規範路跑賽事安全管理工作,請立即組織對所屬行政區域內的路跑(包括馬拉松、半程馬拉松、10公里、5公里等)賽事進行認真梳理排查,嚴格按照中國田徑協會的競賽組織標準及相關要求,“一對一”進行覈查,落實好“安全風險防控方案、應急處理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賽事組織方案”。將賽事舉辦時間、項目設置、賽事規模是否符合相關要求等情況上報省級主管部門及中國田徑協會備案。
符合中國田徑協會競賽組織標準及相關要求,具備以上4個方案的路跑賽事須向賽事所屬省級主管部門進行賽事陳述彙報獲批准後,方可舉辦。不符合要求的賽事,須暫停舉辦,進行鍼對性整改,並將整改情況報所屬省級主管部門審覈。
體育總局辦公廳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