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信辦:擬規定網絡信息內容多渠道分發服務機構履行信息發佈審覈義務

據網信中國公衆號,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佈關於《網絡信息內容多渠道分發服務機構相關業務活動管理規定(草案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其中指出,網絡信息內容多渠道分發服務機構應在其簽約的網絡賬號發佈信息前,履行信息發佈審覈義務,進行合規審覈,並留存審覈記錄備查。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對其發佈的信息內容負主體責任,對所屬機構審覈結果存在異議的,可以向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