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佔用北市房產 議員要求送黨產會

江志銘說,按照附近辦公大樓租金計算,南港區民衆服務社不當得利至少3000、4000萬,要求市府財政局將此案處理交由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財政局長陳志銘則迴應,該產權確實是北市府所有,但過去都是無償使用,理論上市府應向國民黨收取租金,他強調該案由南港區公所負責,不清楚進度,至於是否將此案交給不當黨產委員會,將再跟行政院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