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鮑」12公噸改新標再賣 黑心海產業者40萬交保
▲臺中市衛生局查獲過期冷凍鮑魚貼新標再賣,封存1.2萬公斤。(圖/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臺中市衛生局接獲民衆檢舉「宏碩海產有限公司」涉嫌將「冷凍鮑魚」等海鮮產品有效日期重新貼標後再販售,共1萬2290.5公斤;現場還有逾期的「冷凍割背白蝦仁」648公斤,均就地封存。檢方19日復訊後,認定業者曹宏碩涉及僞造文書、詐欺、竄改貼標等罪嫌,裁定40萬元交保。
檢察官18日發現部分鮑魚產品外箱標示有遭割除的痕跡,且重新張貼標籤「品名:冷凍鮑魚」,生產日期2016年5月6日,及有效日期2018年5月5日之標籤。
此外,衛生局於現場也發現有尚未使用的標籤貼紙,並查產品相關報驗資料顯示,產品原始有效日期分別爲2017年5月5日及2017年4月29日;業者坦承疏失將「冷凍鮑魚」重新貼標爲有效日期2018年5月5日。
衛生局也在該公司租借的冷凍倉儲現場,發現貯存過期的「冷凍割背白蝦仁」(有效日期:2017年4月5日);另外,現場還有無標示的蝦仁類產品共136箱12包,目前已責付業者保管,後續將由檢調單位釐清是否有違反食安法規定。
根據《食安法》規定,業者違反第15條第1項第8款貯存、販售逾有效日期食品,依同法第44條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涉及標籤竄改或改標,將移請檢調刑事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