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署籲主動協助賴清德老家合法 新北:相關法令已經廢止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老家違建風波延燒,引發中央地方有關機關隔空對槓。圖/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老家違建風波延燒,新北工務局今公佈歷年空照圖說明,國土署認爲,有臺北縣時期案例可循,新北應主動協助;工務局則說,升格後相關法令已經廢止,內政部若認爲可行應主動出面協調,而非推給新北市府。

工務局今提供空照圖說明賴老家及周圍變化情況,國土署批評,新北草率對賴老家貼上違建標籤,其實廢礦區建物合法轉型臺北縣府已有前例,時任臺北縣長蘇貞昌曾訂「臺北縣瑞芳風景特定地區建築景觀管理辦法」等兩項自治規則讓金瓜石、九份一帶房屋依程序申請爲合法建物,即便兩項自治規則都已廢止,但新北市府仍可循前例及其精神主動辦理及協助。

工務局表示,依照建築法99-1條規定「實施都市計劃以外地區或偏遠地區建築物之管理得予簡化,不適用本法全部或一部之規定;其建築管理辦法,得由縣政府擬訂,報請內政部覈定之」。

工務局指出,當年北縣專案將近3000戶住宅與民宿透過申請與審查取得合法建築物身分,並納入建築法規的消防與公共安全管理,但臺北縣已於民國100年升格爲直轄市,且副總統賴清德的老家所在地不是風景特定區範圍,新北市政府無「法」比照辦理;內政部若認爲萬里地區應該比照瑞芳訂定專法,建議內政部應主動出面協助,而非故意迴避法令規定,推給新北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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