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同意《青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國務院原則同意自然資源部審查通過的《青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到2035年,青島市耕地保有量不低於634.14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568.70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於1705.00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於984.00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面積控制在2027.69平方千米以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不少於40%;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於上級下達任務,其中2025年不低於41.68%;用水總量不超過上級下達指標,其中2025年不超過12.11億立方米;除國家重大項目外,全面禁止圍填海;嚴格無居民海島管理。明確自然災害風險重點防控區域,劃定洪澇、地震等風險控制線以及綠地系統線、水體保護線、歷史文化保護線和基礎設施建設控制線,落實戰略性礦產資源等安全保障空間。

本文源自:金融界AI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