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前總務主任涉「收萬元賄款」 助廠商得標整修學生活動中心

新北市中和區積穗國小陳姓前總務主任於2019年間,涉收受不符合資格的邱姓廠商萬元賄款,讓邱順利得標該國小學生活動中心的整修工程標案,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政府採購法等罪嫌。臺北地檢署今指揮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搜索8處,稍晚將訊問陳、邱及廠商共5人。

據瞭解,陳於2019年間擔任積穗國小總務主任,當時該國小的學生活動中心有整修工程標案,參與投標的邱姓廠商因資格不符,便向其他符合資格的廠商借牌投標。陳明知邱的資格不符、向他廠借牌等情,仍涉嫌收受邱給的數萬元賄款後,讓標案繼續進行。

檢調今兵分8處搜索,稍晚將約談陳、邱及相關廠商等5人到案。全案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收賄、行賄、以及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項之意圖影響採購結果或獲取不當利益,而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等罪嫌方向偵辦。

臺北地檢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