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哲敏再交保 新北檢提抗告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右二)涉嫌經營博弈與地下匯兌,日前遭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昨天新北地院合議庭裁定,郭哲敏以2億元交保。記者葉信菉/攝影
郭哲敏先前再三表示不會棄保潛逃,還曾裝窮稱公司、帳戶全被查扣、凍結,上次1億元保金是跟親友借來的;合議庭昨裁定他本月24日上午10時前籌足保金辦保即可,顯然小看了郭的財力。郭早已備好2億現金,若不是等銀行午休結束才能開始點鈔,恐怕不到4小時便已走人。
據瞭解,新北檢原本對抗告態度尚保留,但檢方連初步裁定理由都還沒收到,就得知郭已辦完保走人,認爲他一再展現驚人財力,保金無論是當初的5千萬、1億,到這次加碼爲2億,一律「要多少有多少」,且隨時放在身邊備用,如此財力要棄保潛逃、偷渡出境,簡直易如反掌。
檢方抗告理由,將朝郭哲敏涉犯重罪且財力雄厚,有在海外生活經驗和實力,即便他護照遭註銷,柬埔寨護照也呈交給合議庭保管,但他先前交保期間,電子腳環曾觸發警報近千次,以其財力、人脈、背景,要「坐桶子」或搭乘快艇偷渡出境顯非難事,若棄保潛逃,恐如日前囂張嗆聲的同案共犯林秉文,再度重創司法威信。
新北院昨裁定,郭哲敏及同案共犯張旭升各以2億元及2千萬元交保,兩人限制出境、出海外,須接受電子腳環及居家讀取器等科技監8月。期間2人應於每日上午及晚間9時,於限制住居處所持配發的監控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並上傳給科技設備監控中心,確認行蹤。
裁定理由指出,全案已交互詰問完畢,上週五辯論終結,定今年5月29日宣判,合議庭因此認爲郭、張2人如能以上述保證金供擔保,並配合相關科技監控等防逃措施,應有相當程度約束力,得以停止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