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智輝辭崇越策略長卻延遲重訊、持股未申讓 黃國昌:遇大官就轉彎

立委黃國昌質疑郭智輝4月辭任崇越公司策略長一案延遲1個月才重訊,證交所未開罰只警告,持股轉讓也沒申報,合法嗎?證交所董事長林修銘允諾調查。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經濟部長郭智輝來自企業,在接任經濟部長前,是上市公司崇越大股東,是集團董事長兼任策略長,4月新內閣名單公佈後,辭去崇越公司職務,但並未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重訊,也沒被罰,遭立委黃國昌今日痛批證交所遇到大官就轉彎。至於郭智輝辭職前的持股轉讓是否有申請,證交所董事長林修銘表示不清楚,需要回去了解一下。

立法院14日邀請央行、金管會、財政部,針對「美國新任總統的貿易政策對臺灣經濟與金融穩定之可能影響與對策」提出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立委黃國昌質詢林修銘,上市公司策略長人事變動是否要發重訊,郭智輝辭職時,並沒有發佈重訊,直到被人檢舉,遲至5月22日才補發重訊公告策略長人事變動,但證交所並沒有開罰。林修銘表示,第一次通常是發文警告。

郭智輝人事案在卓榮泰第三波發佈的人事名單中,時間爲4月16日,根據崇越5月22日補發的重訊內容,郭智輝4月16日辭任策略長。不僅策略長人事案延遲重訊,股權轉讓恐怕也沒有依法申報,黃國昌質詢林修銘,郭智輝辭職以前的持股轉讓「他有申報嗎?」,林修銘說需要查一下,黃國昌痛批「你們資訊掌握很差」。

黃國昌表示,已經有人向證交所檢舉,但證交所的回答應是郭智輝4月已辭職,所以5月股權轉讓不用申報,但證交所第25條規定、對市公司內部人持股權交易問答及宣傳,月中解任,次月也要依法事後申報,如果沒有申報要怎麼辦?林修銘說,要處罰,不過,詳細狀況他需要了解一下。

黃國昌要求證交所針對郭智輝及崇越公司的延遲重訊及股權轉讓沒有申報事件,證交所對投資人的檢舉竟以用公文幫郭智擦脂抹粉,調查清楚後一週提交報告,依法該罰的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