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澄邁縣:取消商品住房限購和限售政策

據微信公衆號“海南發佈”消息,10月7日,海南省澄邁縣發佈《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文件提出,大力支持住房消費,取消商品住房限購政策,購買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無需審覈購房人資格。

澄邁縣還將同步取消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轉讓限制年限規定(有限制產權轉讓的除外),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即可轉讓,即取消限售政策。

這並不是澄邁縣今年首次放鬆購房政策。今年3月,澄邁縣曾發文稱,鼓勵重點行業、企事業單位買安居房,放寬海南省居民家庭申購條件。

放寬海南省戶籍居民家庭申購條件方面,文件表示,海南省居民家庭滿足三個條件即可在澄邁縣購房,一是,戶籍居民家庭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無政策性住房和購房記錄,或者在海南省城鎮擁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澄邁縣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二是,家庭成員至少1人在提出申請之日前已在澄邁縣連續3個月(含3個月)以上繳納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並承諾購房後繼續在澄邁縣連續繳納累計滿2年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且每年在海南省實際居住時間不少於183天;三是,申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