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檢察機關依法對丁式江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原參事丁式江(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海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海南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海口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丁式江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海口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丁式江利用擔任海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副局長,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副廳長,萬寧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市長、市委書記,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或利用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