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行賄軍官被調查 銀行經理「關心」刷卡要注意!二審逆轉

高雄高分院。(本報資料照)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林姓上校主任、林姓及呂姓士官長,涉嫌接受蘇姓廠商等人招待喝花酒,此案在偵辦期間,意外發現某銀行葉姓女經理涉嫌向蘇男妻子稱「有人在注意妳先生的卡」、「刷卡要注意」,一審葉女遭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上訴後高雄高分院,逆轉判她無罪確定。葉女未明確指明單位、人別,逆轉判她無罪確定。

林姓上校爲205廠工務中心兵器製造室上校主任,林姓、呂姓士官長則借調至工務中心任職,負責相關採購案的技輔工作,管控廠商履約進度及施工產品是否符合契約規定,並擔任評鑑小組成員,監督驗收進度。2018年7月,205廠工務中心轄下槍件所進行「機軸半成品、閂鎖左導板」採購案,得標廠商爲了得標及得標後能順利履約、驗收及請款,邀請林男等3人上酒店舞廳,費用均由得標廠商買單,藉此希望標案履約時間可以展延或順利通過驗收。

另有廠商看上205廠其他標案,找林姓上校協助,林男指示廠商先申請試製認證資格,若獲准205廠便能向他們採購。廠商爲能加速取得資格,找林姓上校等3人多次上酒店飲宴,藉機取得通過驗證的技巧。3人依貪污治罪條例,被高雄法院處2年至2年7月不等徒刑。

此案偵辦期間,因辦案人員卻意外發現高雄某銀行葉姓經理審覈蘇姓廠商辦理貸款時,見核貸單上面記載「因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來函調查,評估屬具備特定高風險因子,列入高風險客戶」,她卻於電話中向蘇妻告知「有人在注意妳先生的卡」、「刷卡要注意」,過程全遭監聽搜錄,被依泄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起訴。

一審高雄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爲葉女轉告蘇妻時,僅提到蘇男信用卡被調查,並未提到公司貸款申辦、換單等業務,或對於公司營運情況有所關心,且蘇妻與蘇男對話中,要他留意不要使用該家信用卡消費。依泄漏國防以外秘密罪論處,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

葉女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爲,銀行客戶評分交易表僅顯示蘇男「評估屬具備特定高風險因子」、「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來函調閱資料」等註記,葉女身爲核貸主管,僅能知道蘇是高風險戶,廉政署來函調查,無法得知更多資訊。

合議庭認定,葉女電話中內容,並未指明是何單位或何人注意蘇男信用卡,也未提到蘇男或公司被列爲高風險對象及被廉政署調查,認定她不構成泄密,判決葉女無罪。不得上訴。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