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裝“5221”的利與弊

好家裝的‘5221’就是:50%引流 導流,20%供應鏈,20%交付,10%信息化。也就是說供應鏈的作用在好家裝中的佔比能達到20%。這樣的配比合不合理呢?我覺得應該‘3232’。改成30%引流、導流,20%供應鏈,30%交付,20%信息化。

引流確實很重要,但是30%的比例足夠了。只要提高引流環節的業務能力就能提高成交率!而交付比例必須提高,交付比例高了服務和產值才能提高,產值高了,目標也就容易實現了。至於供應鏈,可以由市場決定,平臺成交率高了自然有供應鏈尋求合作!那信息化比例爲什麼提高到20呢?是因爲隨着物流、信息渠道的發展、家裝平臺的增加,市場會被均分化。所以需要物流、供應鏈、交付、信息化共同加持! ‘5221’這種模式雖好,但是不可持續!就像天平,合作商與平臺利益在一頭大,衆的利益在另一頭。只要合作商跟平臺的利益越緊密,自然就要犧牲大衆的利益。‘3232’的配比才能長期發展的。供應鏈由市場決定,好的留下,不好的踢出,信息化比重加重是爲了更好的服務大衆! ‘鑲嵌式發展’說白了就是一條繩上的螞蚱。平臺、合作商利益最大化發展或者利益共同體。既然是共同體自然是‘穿同一條褲子’說一樣的話!大衆的利益就不會被重視。如果中間有第三方監管進行監督、維權並有權處置的話,這樣大衆的利益就有切實的保障!消費者也更信任你這個平臺。 聚焦少數優質品牌,合作廠家數量越來越少。就是隻注重高端產品和高端人羣,普通的消費者就等於直接放棄了!這樣的經營理念無疑是慢性‘自殺’。 未來是市場經濟的時代,一切應該由市場和消費者決定!應該提高服務質量的同時,服務更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