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鄲:多孩家庭、60歲以上老人購買新建住房可最高補貼3萬元/套

據邯鄲發佈10月1日消息,河北省邯鄲市出臺購房補貼發放實施細則及住房“以舊換新”活動方案。

根據實施細則,購房人在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在邯鄲市叢臺區、復興區、邯山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冀南新區行政區劃範圍內購買已取得預售許可證、尚未銷售的新建商品住房,享受購房補貼。

其中,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給予成交價1%的購房補貼,每套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2萬元。對到上述區域內企業入職的高校畢業生、生育二胎及以上家庭、60歲及以上老人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成交價1.5%的購房補貼,每套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3萬元。對“以舊換新”的購房人,按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價的1.5%給予購房補貼,每套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3萬元。

上述補貼標準按就高不重複享受原則執行。

邯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指出,享受新建商品住房購房補貼政策的,購房人第一筆購房資金交納日期應在2024年6月13日(含)後,且所有購房資金應從購房人名下銀行賬戶轉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享受住房“以舊換新”購房補貼政策的,出售存量住房與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應爲同一人。受理購房補貼申請截止日期爲2024年12月31日(含),逾期視爲自動放棄。因購房人不及時提交資料或提交資料不全導致無法領取購房補貼的,由購房人自行承擔責任。

同期,邯鄲市在叢臺區、復興區、邯山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冀南新區行政區範圍內舉辦住房“以舊換新”活動。參與方式包括換房人自行出售存量住房,到開發企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換房人通過經紀機構出售存量住房併購買新建商品住房。

換房人在五區範圍內出售存量住房,可跨區域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出售存量住房、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應爲同一人。按照自願原則,換房人可繳納購房意向金(意向金應轉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並註明住房“以舊換新”意向金)。協議有效期內,換房人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不再參加住房“以舊換新”活動的,可隨時解除協議,換房人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