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廠延役 關卡不少

臺電與新北市府就核一干貯達成協議,同意發給核一廠室外幹貯水土保持證明。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電與新北市府就核一干貯達成協議,同意發給核一廠室外幹貯水土保持證明,高階核廢料的處理有了初步解決方案。外界對核電廠延役有了更多期待,儘管核電廠延役仍有很多關卡要過,但真正關鍵在於賴政府願不願意解除非核家園神主牌,將核能納入能源配比,以穩定供電。

核電延役重重關卡

經濟部及臺電曾說明,核電廠延役有很多關卡要過,幹貯只是第一關。接下來,必須修改「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第2項「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之有效期間最長爲40年」,以及「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覈辦法」第16條「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有效期間累積達40年,仍須繼續運轉者,應於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5年至15年」提出延役申請等相關規定。這項修法,是要由執政黨提出?還是在野陣營提出?又是一番政治折衝。

國民黨團上週已提出「核子反應器設施延役條例草案」、「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修正草案」等四個版本草案,希望爲核電廠延役提出解套。但此舉引發國民黨內部不同意見,認爲反而是在幫民進黨解套,未來要如何修法,仍有待觀察。

核電廠延役,最關鍵還是朝野能否獲致共識,若有共識,之後就是技術及專業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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