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啓動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四防”專項行動

10月17日,合肥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發布通知,部署開展全市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四防”專項行動。將通過狠抓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和監管執法,進一步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消除建設領域安全隱患,堅決遏制當前事故高發態勢,減少一般事故,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

爲遏制事故多發態勢,合肥市安委會決定即日起至11月20日在全市建設領域開展安全生產預防高處墜落、觸電、坍塌、車輛及物體傷害專項行動。後期將根據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決定是否延長集中整治時間。

在本次專項行動整治重點包括但不限於,有限空間作業、動火作業、危大工程、消防安全等排查整治情況,電工、焊工、架子工、信號司索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針對存在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坍塌、車輛傷害等風險隱患的工種,是否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也將納入整治。

通知明確,各地各部門要對所有在建工程開展全面的安全隱患排查,包括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施工設備的安全性能、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訓情況等,並對排查出的隱患進行分類和識別,形成安全隱患數據庫。

同時,各部門各單位要制定明確的檢查計劃,認真組織各自領域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包括但不限於腳手架、基坑支護、施工用電、起重機械、車輛設備等關鍵內容的安全性能,要確保做到所有在建項目全覆蓋、無死角。

在加強嚴格執法方面,各級各部門將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和嚴重違規行爲,依法採取通報、停工、行政處罰等措施。企業自查發現安全隱患並主動整改的,免於或從輕處罰;監管部門或屬地發現企業安全隱患的,要責令企業對項目經理、安全員、班組長進行處理並立即整改。

“四防”專項行動期間,企業自查發現安全隱患並主動整改的,免於或從輕處罰;監管部門或屬地發現企業安全隱患的,要責令企業對項目經理、安全員、班組長進行處理並立即整改;監管部門或屬地發現企業對安全隱患處理不力或未落實整改的,將對企業嚴肅處理。

“四防”專項行動期間,凡發生亡人事故的,市縣兩級將第一時間對總包、監理等事故責任單位實施聯合懲戒。事故調查堅持從嚴從快和“四個一律”原則,對各參建方(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分包單位等)“一律調查”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對有違法違規行爲的各參建方“一律處罰”,對行業管理部門和屬地政府的安全監管責任“一律一案雙查”。

此外,因建設單位有違法分包等行爲造成事故的,將對建設單位從嚴處罰。“四防”專項行動期間,縣區建築施工領域自發生第2起亡人事故,開始由市級提級調查。

合肥通客戶端-合報全媒體記者 朱汗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