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陽:買保障性住房的 可提取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等購房款
財聯社12月12日電,據“濮陽發佈”12日官微,河南省濮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政策的通知》。文件提出,調高單筆貸款最高限額。市城區由60萬元調至80萬元,各縣城及建制鎮由50萬元調至60萬元。“二套房”單筆貸款最高限額與“首套房”相同。同時,調整首付款比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所購住房總價款的15%;購買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所購住房總價款的20%(購買“二手房”,所購住房竣工時間超過20年的,貸款額度不高於50%)。文件還要求,大力支持繳存人購買保障性住房。購買保障性住房的繳存人,可提取個人賬戶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等購房款,同時可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與貸款金額累計不超過所購住房總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