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新生天橋存廢提文資審議 「不具文資價值」原因曝光
臺北市新生和平人行天橋原預計4日開拆,因有民衆抗議而暫緩,6名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委員13日到場會勘,臺北市文化局19日公佈審議結果,不具文化資產價值潛力。(溫予菱攝)
臺北市新生和平人行天橋拆除爭論不斷,反拆團體依《文化資產保護法》向市府提報文化資產審議,臺北市文化19日公佈審查結果,6位出席委員均認爲大安區「和平新生天橋」不符合文資法及相關法規所列之指定登錄基準,最終不具文化資產價值潛力,且不予列冊追蹤。
文化局表示,關於民衆希望保存大安區「和平新生天橋」,提報具紀念建築與文化景觀價值列冊一案,文化局於5日收到提報資料後,隨即發文新工處要求暫緩拆除,以確保現場完整,並於13日依《文資法》規定邀集文資委員辦理會勘。
文化局說明,會勘當日出席有提報人、反對拆除民衆、支持拆除民衆及市府相關單位,於現場向文資委員陳述意見、說明提報理由、建物現況、人本交通、城市記憶、天橋結構特色等等;此外,雖民衆僅以紀念建築、文化景觀類型提報,惟文資委員仍依前開文資法及其相關法規規定與自身專業,就本案有關「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史蹟、文化景觀」之文化資產價值潛力,做全面性評估,
文化局說,經現場聽取各方意見說明,參酌所提資料,並實地勘查天橋現況,充分了解本案情形後,6位出席委員均認爲大安區「和平新生天橋」不符合《文資法》及相關法規所列之指定登錄基準,最終決議其不具文化資產價值潛力,且不予列冊追蹤。
文化局說,和平新生天橋就文資部分業已依法審查完成,天橋後續如何延續市民共同記憶,文化局可配合協助管理單位共同研商、規畫可行方案,並給予建議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