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沒到期「房東漲租1300元」 男大生崩潰!網急喊快逃

合約還沒到期,房東漲租1300元,讓男大生超崩潰。(圖/shutterstock)

一名男網友分享,房東最近因爲各種原因說要漲租,零零總總加起來比起當初簽約時調漲1300元,讓原PO超級苦惱,引起網友討論。根據內政部網站,房東於租賃期間任意調漲房租,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房客可拒絕或向政府申訴,若房東遲遲不改善恐被罰款5萬至50萬元。

目前就讀大學的男網友在Dcard分享,最近房東巧立名目要漲價,先是說每月要加收公共水費和網路費300元,又說要漲房租500元,直到最近又說物價上漲,房租可能還要再調漲500元,加總起來比簽約時足足多了1300元,讓原PO非常苦惱,也不知道依法房東能否這樣做。

貼文引起網友討論,「合約期限內你不同意就不能漲」、「網路根本沒漲過,而且物價上漲,房子是他的又不會漲」、「不正常啊!簽約籤多少就是給多少,除非更改合約」、「遇到這種房東快逃吧」、「記得合約期限內不能漲」、「合約期間不能漲,隨便就改來改去的話,還籤什麼合約?」

根據內政部官網,爲保障房客租屋權益,依照「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4點規定,出租人於租賃期間不得藉任何理由調漲租金。房東若任意漲租,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及第56條之1規定,該約定無效,房客可拒絕房東要求,或向當地政府消保或地政單位申訴,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正而不改正者,最高可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