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醉大爆走!女子失控罵警察「垃圾」成現行犯 下場曝光

一名女子喝酒醉與其他酒客發生糾紛,員警到場制止仍無法控制情緒,她氣得對員警辱罵「垃圾!」等語,當場被以現行犯逮捕。(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竹一名女子小惠(化名),凌晨在餐廳內喝酒醉,與其他酒客發生糾紛,不斷叫囂、製造混亂,2名員警到場制止,但小惠仍無法控制情緒,氣得對員警辱罵「垃圾!」等語,當場以現行犯被逮捕。新竹地院近日宣判,小惠依侮辱公務員罪遭判處6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可上訴。

根據判決,這起事件發生於112年10月9日凌晨3時4分左右,小惠在新竹市某間餐廳飲酒後,因細故與其他酒客發生口角糾紛,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2名員警獲報到場處理,小惠仍持續叫囂、謾罵,員警見狀急忙制止,未料小惠卻對着警方辱罵「垃圾」等語,當場被警方以現行犯逮捕。

案經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報告偵辦,透過員警行動蒐證錄影檔案譯文及畫面截圖、現場照片及報告,發現小惠除了罵員警垃圾之外,過程中還不斷挑釁、製造混亂,進而干擾、妨礙公務人員執行公務,已經逾越依法執行職務公務員可合理忍受的範圍,涉犯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罪。

新竹地院審理,小惠未能妥善控制自身情緒、漠視公權力,影響公務員執行職務時的尊嚴,所爲實屬不該;審酌小惠犯後坦認犯行,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素行、智識程度及家庭生活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最終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罰金6000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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