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琴新政促酒店業升級,盤活樓宇拓旅業空間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彭敏靜 橫琴報道
近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簡稱:合作區)執行委員會發布了《關於促進合作區酒店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簡稱《若干措施》),共有六條,包括整合盤活資產、支持改造升級、注重人才培養、推動融合發展、加強組織領導和保障財政資金等細項措施。該措施自2024年5月1日起試行,有效期2年,至2026年4月30日爲止。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新政充分結合合作區存量空閒商業、辦公物業改作酒店用途的實際需求,將進一步促進合作區文旅、會展、商貿等行業有機融合,推動合作區酒店業高質量發展,發揮酒店業在促進消費、拉動經濟增長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若干措施》明確,在不改變用地主體和規劃條件、符合結構安全、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允許以8年爲限,存量(已完成竣工備案)空閒商業、商務辦公物業可以改作酒店使用,無需辦理用地及規劃許可;同時鼓勵引進國際品牌酒店,鼓勵參加星級評定。
期限屆滿前,由合作區經濟發展局評估改作酒店使用對文旅會展商貿產業的支持成效,經審覈同意後,可在期滿前3個月內繼續申請辦理改作酒店使用。
此外,《若干措施》還支持現有酒店開展裝修、設備、設施等硬件設施的改造更新,優化合作區酒店佈局,提升合作區內酒店承載能力;支持國有企業、民營企業等市場主體大力推進酒店升級,打造品質、特色酒店,積極參與星級酒店評定,加強品牌宣傳和推廣,提升酒店知名度和影響力。
5月6日起,參加“琴澳旅遊團”的內地居民可於入境澳門7日內通過“團進團出”方式多次往返澳琴。隨着合作區實施分線管理以及“團進團出”便利政策的落實,澳琴旅遊呈現出積極的發展態勢,酒店住宿需求也隨之增加。而《若干措施》的實行,進一步推動橫琴酒店業向更豐富多元的方向發展,讓遊客在居住、消費上多了一種“橫琴”選擇。
“酒店+”業態也是此次新政的一大亮點,將進一步推動文旅產業融合發展。
《若干措施》明確,支持酒店業與文化、體育、購物、餐飲、景區等業態的融合發展,推動“酒店+門票”“酒店+演藝”“酒店+美食”“酒店+購物”“酒店+體育”等聯動銷售。有效利用橫琴、澳門、珠海一程多站“海島旅遊”、親子旅遊、愛國旅遊、商務旅遊等旅遊產品和項目開發的契機,推動酒店業與橫琴文旅產業融合發展。
此外,《若干措施》還支持酒店業與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合作培養技能人才,持續開展“校企對接”活動,幫助酒店業招用技能人才;鼓勵符合條件的酒店業技能人才參加職業技能等級培訓、認定和高層次人才認定;定期組織酒店業職業技能競賽,培養選拔高水平技能人才。
《若干措施》還進一步明確合作區城市規劃和建設局、商事服務局、經濟發展局、財政局、公安局、橫琴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具體分工,同時配套了《既有商業辦公建築調整爲酒店臨時使用的操作指引》,明確了適用範圍、資格條件及辦理程序等事項,進一步規範市場,爲企業做好支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