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翊違反重大訊息規定 櫃買中心處以違約金10萬元

櫃買中心表示,鴻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3521)於2024年8月12日發佈重大訊息公告處分苗栗縣竹南鎮仁德段320地號一筆土地情形,惟查該公司於2024年1月17日即已簽訂合建分售契約書,該公司未依規定於期限內發佈重大訊息;另該公司於2024年8月間多次未於規定期限內發佈或發佈與事實不符之重大訊息,核有疏失,爰對該公司處以違約金新臺幣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