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友宜簽反廢死公約 學者:死刑存廢由人民決定
選戰進入倒數72小時,死刑存廢成爲議題攻防戰,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緊咬反廢死,並親手簽下反廢死公約;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則說,臺灣仍有死刑制度,不知道爲何一直炒作這個議題;對此,臺日刑事法研究學會理事長林裕順認爲,競選活動吵鬧喧譁掩蓋民衆的心聲,「死刑問題,如同民衆投票選舉總統,應由人民來決定」。
侯友宜昨天表示,法律不能老是隻顧加害者人權,而是要「對好人更好,對壞人更壞」;侯競辦則說,根據民調示,有超過7成民衆不支持廢除死刑,更有8成5的人認爲,現行法令對犯罪加害者過度保護,人民的意見,民進黨看到了嗎?
林裕順指出,去年我國學習日本「裁判員制度」比照英美、歐洲等國家,民衆可擔任「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當家作主。死刑刑罰的極致,國家最嚴厲的制裁,原本司法機關獨佔刑事制裁權柄,現今國民法官制度正式上路開始施行,民衆有機會直接面對犯罪案件、決定被告生死權柄。
可是,對照日本人民參審實施迄今十數年,僅有寥寥數件考量參審民衆人身安危而未適用,臺灣國民法官首年上路,已排除人民參審多達十餘件,恣意沒收人民意見表達心聲、剝奪民衆國民主權行使。
林裕順舉例,日本「京都動畫」放火殺人案造成36死、32傷之重大犯罪,其審理庭期多達24次、長達4個月,該國仍適用人民參審、尊重國民主權,滿足民衆知的權利,並確保未來可能宣判死刑的正當性。
日本最高法院經典判決寫到,「隨着時代演進,死刑若無必要,或者人民感情不能容忍,立法機關自會廢除死刑,即使條文仍存法院亦不會適用」、「現時下,沒有人喜好宣告死刑」。因此,該國對於重大犯罪的死刑審判,不僅藉由嚴謹「正當程序」維護被告權益,同時極刑處斷僅限「求其生而不可得」、「沒有辦法的辦法」。
林裕順表示,日本司法審判量刑判死設有檢察官具體求處死刑的大前提,同時還要符合不同層次的條件。其中,死者人數、犯罪目的、計劃以及犯罪前科乃重要考量;殺害方法、動機原因、被害感情及社會衝擊爲次要因子;被告有無反省悔悟、生長曆程、生活狀況等等用以判斷未來改善、更生可能。再者,在無罪推定、證據裁判等訴訟原則下,審、檢、辯、警辦案專業、倫理,均將攤在陽光下接受社會大衆檢驗。
林裕順說,臺灣歷來司法彷如黑箱密室,但有光就能照亮黑暗並匯聚能量、帶來溫暖。臺灣國民法官新制對涉殺人等重大犯罪,提供社會大衆就事論事的機會與場景,且直接面對被告身體肉軀,確認死刑判決是否「求其生不可得」。因此,「國民法官」應是照亮司法審判邊邊角角的「那道光」,主政者應坦然尊重人民參審判斷、不該遮遮掩掩逃避檢驗。
臺日刑事法研究學會理事長林裕順認爲,死刑問題應由人民決定。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