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陽石鼓:爲受援對象撐起法治藍天
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阮佔江 帥標 通訊員 李權 曾情國
近年來,湖南省衡陽市石鼓區法律援助中心堅持以人民爲中心,踐行“應援盡援、優質高效”的服務宗旨,致力於爲經濟困難公民和符合法定條件的其他當事人提供無償的法律諮詢、代理、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探索了一系列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質效的新路徑、新方法。
今年7月,家住衡南縣的農民工周某某及妻子因多次催討被拖欠的19500元的勞務工資無果,無奈之下前來石鼓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工作人員認真聽取了周某某的介紹及訴求,審覈申請資料認定符合條件後,及時爲其指派律師承辦案件。最終經法院主持調解,申請人周某某與被申請人雙方自願達成協議,被申請人於2024年8月起至2024年12月止每月月底前支付申請人周某某1000元,餘款14500元於2025年1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周某某。若被申請人未足額履行任一期付款義務,則申請人有權就剩餘全部未付款項一併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由被申請人以未付款項爲基數,按年利率13.6%的標準自逾期之日起至款項付清之日止向申請人支付逾期利息。
據瞭解,該案是石鼓區法律援助中心踐行“應援盡援、優質高效”宗旨的生動實踐,對符合條件的受援人申請,當即受理當即指派,及時解決農民工的“薪”事,體現了法援機構的便民服務及對農民工等弱勢羣體的特殊保護原則。
據介紹,石鼓區法律援助中心全面落實申請法律援助經濟困難狀況承諾制,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申請人,只需簽署經濟狀況承諾書即可獲得援助,減少證明材料,提高審批效率,讓羣衆享有更加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務。
同時,在法律援助中心設立綜合受理窗口,將法律諮詢、案件受理、案件指派等功能於進行整合,真正實現法律援助服務“一門受理、一窗通辦”,做到爲民服務有溫度更有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