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戴道晉被公訴!曾大搞數字政績、“家族式腐敗”
正義網記者11月8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湖南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戴道晉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廣東省珠海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珠海市人民檢察院已向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戴道晉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戴道晉,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戴道晉利用擔任湖南省郴州市委常委、副市長、市長、市委書記,湖南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秘書長、副省長,湖南省政協黨組成員、副書記、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戴道晉離職後利用原擔任湖南省副省長,湖南省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等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湖南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戴道晉 資料圖
退休三年後被查
公開資料顯示,戴道晉,男,漢族,1957年2月生,湖南漢壽人,1977年12月參加工作,197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商管理碩士。
戴道晉長期在湖南工作,曾任湖南省委組織部辦公室主任,郴州市委常委、資興市委書記,郴州市委常委、副市長,郴州市委副書記、市長,郴州市委書記等職。
2011年戴道晉任湖南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後出任省政府秘書長、辦公廳主任。2014年11月,戴道晉任湖南省副省長。2017年5月退居二線,任湖南省政協副主席。
2021年1月28日,政協湖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同意戴道晉同志辭免第十二屆湖南省政協副主席職務的決定,戴道晉到齡退休。
退休三年後,2024年1月26日,戴道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曾任職地郴州已有4位市委書記被查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算上戴道晉,郴州市已有4任原市委書記落馬,另外3人分別是李大倫、向力力、易鵬飛。李大倫於1999年任郴州市委書記,2006年5月被查。2008年11月20日,李大倫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同年,時任市長的戴道晉接任市委書記,也是這一年,向力力被任命爲郴州市市長,開始和戴道晉搭班子。2011年後,向力力接任市委書記,於2019年5月被查,並於4個月後被“雙開”。2020年6月12日,向力力因受賄罪獲刑十五年。在他之後,易鵬飛繼任郴州市委書記。2023年2月,易鵬飛被查,並於同年7月被“雙開”。2024年3月25日,易鵬飛因受賄罪、濫用職權,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正義網記者還注意到,與戴道晉曾一同任職湖南省政協副主席的彭國甫,已於2024年1月10日被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10月22日消息,彭國甫被公訴。
與戴道晉曾一同任職湖南省政協副主席的彭國甫
惡化地方政治生態
大搞數字政績,搞“家族式腐敗”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7月31日消息,湖南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戴道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據通報,戴道晉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棄守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惡化地方政治生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借用私營企業主車輛;違背組織原則,任人唯私唯利;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權謀取私利,利用職權爲親屬在生產經營中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金,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弄虛作假,大搞數字政績;對家人失管失教,搞“家族式腐敗”;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戴道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戴道晉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2024年8月20日消息戴道晉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戴道晉作出逮捕決定。
延伸閱讀
道德淪喪的彭國甫被處理 曾稱"千萬莫讓別人戳脊梁骨"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7月7日消息,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彭國甫被雙開。
彭國甫,男,漢族,1963年1月出生,湖南湘鄉人,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博士學位,教授。
圖爲彭國甫資料圖,他曾任湖南懷化市委書記
1980年9月,17歲的彭國甫到哲學系哲學專業學習,畢業後留校當老師,歷任湘潭大學教務處教師、哲學系教師、哲學系副主任、校長助理、黨委副書記等,於2002年4月升任湘潭大學黨委書記。
2008年11月,彭國甫轉任湖南省岳陽市委副書記、岳陽縣委書記,3年後轉任湖南省科技廳廳長、黨組書記。
2014年6月,彭國甫到了懷化,履新懷化市委書記。2021年3月,彭國甫卸任。當時,在發表卸任感言時,彭國甫說,千萬莫讓別人戳脊梁骨。
2024年1月10日,時任湖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的彭國甫被查。
在被查的5天前,他還出席了會議。
據湖南人大消息,2024年1月5日上午,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彭國甫主持召開省人大教科文衛委、農業農村委2024年工作部署推進會。
如今,彭國甫被雙開。
經查,彭國甫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宣揚個人“政績”,撈取政治資本,政績觀扭曲,違規舉債、虛假化債,大搞統計造假、數據造假,結交政治騙子,在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影響力爲親友牟利專項整治中搞虛假整改,嚴重破壞地方政治生態;
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搞形式主義、享樂主義;
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道德淪喪,搞權色、錢色交易;
對家人不管不教,大搞“家族式”腐敗;
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彭國甫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彭國甫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湖南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