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臺副臺長違規獲外國居留權 遭雙開
據中共中紀委網站,羅毅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違規取得境外永久居留資格,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購買、使用公務用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非法經營獲取鉅額利益,涉嫌違法犯罪。
公告稱,「羅毅身爲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公告指出,依據相關規定,經中共湖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常委會議審議,決定給予羅毅開除黨籍處分,報湖南省政府批准,開除公職處分,並將羅毅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公開資料顯示,羅毅,女性,1962年5月出生,湖南漢壽縣人。歷任湖南電視臺資訊頻道辦公室主任、圖文編播部主任,湖南人民廣播電臺交通頻道總監,湖南人民廣播電臺副臺長、臺長等職務,2010年3月起任中共湖南廣播電視臺黨委委員、副臺長。
中共中央紀委網站7月便發佈消息指出,羅毅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她並在9月26日因涉嫌貪污、受賄犯罪被大陸檢察機關立案偵查。105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