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尾高中校長強迫教師支付萬元餐費 不當行爲公開疑涉霸凌 教育部迴應了

雲林縣虎尾高中校門Google Map景圖 。(本報資料照)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以下簡稱全教總)於今日召開記者會,說明雲林縣虎尾高中老師投訴校長疑似涉職場霸凌,強迫老師買單學校宴請的校友餐費,認爲該校校長已是不適任校長,求國教署秉公處理、切勿袒護。教育部迴應,經調查,難認定屬霸凌行爲,認定霸凌案不成立。

全教總表示,接獲雲林縣虎尾高中老師申訴校長疑似職場霸凌,除了強迫老師買單學校宴請校友的餐費,還把老師當作服務生使喚,更在同仁面前將已通過校長審議的母親節卡片成品撕毀,此等恃強凌弱、毫無同理心、且情緒管理不佳的校長,就是典型的不適任校長。

全教總指出,虎尾高中校長正申請連任,其作爲不僅無法得到家長與教師支持,更荒謬的是,如此明顯的霸凌行徑,受理申訴的國教署竟認定無霸凌事實,合理懷疑,只要做好公關、維持與國教署良好關係,就算校長治校無方、霸凌同仁,學校家長、教師代表都反對,還是可以順利連任。

全教總說,今日透過記者會公佈相關不適任情狀,就是要求國教署秉公處理、切勿袒護,校長遴選委員會嚴格把關,勿讓不適任校長連任,以確保師生權益。

教育部說明,國教署爲保障陳情人權益,調查小組3位專家學者全部外聘,幷包含1位律師,調查過程除逐項檢視包括校友餐宴、母親節卡片等檢舉事由,並訪談當事人及關係人計10餘人後,作成調查報告。

教育部指出,經職場霸凌防治及申訴處理委員會就調查報告內容及事實認定充分討論後,相關事證經調查後堪難認定屬霸凌行爲,認定霸凌案不成立。

教育部強調,秉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辦理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該高中霸凌案系經審慎調查程序並經審議不成立,如有新事證,將以公正、客觀原則,勿枉勿縱審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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