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曉菁控遭調查局強留 北院:應用提審法

胡曉菁等人主張遭調查局搜索時即被限制人身自由,質疑檢調違反逮捕24小時內訊問的規定;但法院認爲,調查局爲免被告勾串、影響搜索扣押,對被告施以限制並未違法,且胡曉菁等人「主動」向調查局說明,人身自由未受限,不應列入拘捕後的24小時訊問期限。

胡曉菁還指控,在調查局漏夜接受訊問途中曾表達離開之意,但調查局人員仍請她留下,感覺遭強制留置;法院則認爲,提審法已施行,胡曉菁若遭調查局人員強留,可透過提審法向法院聲請提審,不能事後才指控調查局人員違反她的意願。

北院昨晚漏夜開庭,趙崇智坦承收受收容人親友「餽贈」、否認收賄,主張特見並非副典獄長的權限;池泳霖雖坦認曾請託趙崇智,但否認匯款至趙的銀行帳戶;周秉榮辯稱不知行爲違法,胡曉菁則全盤否認犯罪。

北院訊問後認爲,趙崇智等4人涉犯貪污治罪條行受賄罪嫌重大,且被告間說詞矛盾,考量全案犯罪事實多端、不法金額金流尚待稽覈釐清,若將4人保釋在外恐有串證情事,其中趙崇智、周秉榮涉犯收賄重罪,更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