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板車違規上路半小時罰6單

(原標題:滑板車違規上路半小時罰6單)

繼8月29日發佈電動滑板車禁行令後,昨天上午,北京交管部門在朝陽門橋以及廠橋路口對路過的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等進行集中整治。僅在朝陽門橋,交警半小時就開出了6張罰單。交警表示,當天只處罰一次,不會重複處罰。記者調查發現,禁令出臺後,電動滑板車的銷量減少了一半。

>>現場

交警半小時開出6張罰單

昨天9時10分,一名年輕女子站在一輛行駛的滑板車上,從朝陽門橋自行車道上駛過,在朝陽門外大街被攔下。

“上班太不方便了,地鐵太擠所以才騎這個車”,王女士說,她花3000多元買的滑板車,還在滑板上安裝了座位。王女士說,她住在五棵松在朝陽門附近上班,昨天騎了一小時左右到朝陽門。

昨天上午半個小時內,僅在朝陽門橋東南角就有6名騎行者被處罰,其中包括5輛滑板車、一輛平衡車。

執法過程中,出現騎行人沒帶現金和交警找不開零錢的情況。交警解釋說,罰款只能當場繳納現金,交通罰款的系統也不支持支付寶支付。如果沒有零錢,將先暫扣車輛,騎行人可到交通隊繳錢領車。

>>說法

當天處罰後不會重複處罰

據記者瞭解,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滑行工具”不具備路權,不能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更不能駛入機動車道,只能在封閉的小區道路和室內場館等地方使用。

8月29日北京交管局發佈禁令,使用電動滑板車或電動平衡車在公共道路上行駛,將被罰款10元,民警作出處罰後,責令違法人改正,不得再使用此類滑行工具。

現場的交警解釋說,按照規定,騎行者被處罰當日不會再被重複處罰。被處罰後,民警責令騎行者改正,不得再使用此類滑行工具,可以將滑板車推行至其他區域。民警解釋說,如果被處罰者第二日或之後繼續上路,會再次被處罰10元。

>>調查

禁令出臺後銷量減少一半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金臺路附近的一家平衡車店。老闆王先生介紹說,他從去年開始銷售平衡車和滑板車。店內的平衡車產品價格從1200元到一萬多元不等,兒童款和1000多元的平衡車銷量最好。

但自從交管局發佈滑板車禁止上路、違者罰款10元的禁令後,“店裡的銷量確實受影響,之前平均每天要賣一輛,現在一個星期賣兩至三輛,銷量減少了一半”。

平衡車銷售商魯先生告訴記者,平衡車、滑板車剛剛興起時是以娛樂爲主,後來隨着低價格的車出現在市場,有人開始選擇它作爲出行工具。魯先生坦言,現在市場上平衡車、滑板車的產品魚龍混雜,一些產品的安全性能不能保證。

>>追訪

每月都有交通事故

東四交通大隊副大隊長任永傑告訴記者,在東四大隊的管界內,平均每月有一起滑板車或是平衡車的事故。滑板車事故中,騎行人受傷嚴重的有骨折的,有把臉部挫傷的。任永傑說,滑板車、平衡車的制動性較差,剎車距離比較長,遇到緊急情況時不能及時剎住車,再加上基本上包裹性爲零,無論與哪種車發生事故,騎行滑板車的人都容易受傷。

任永傑說,滑板車、平衡車被定性爲非機動車之後,出現事故就要按照非機動車進行定責。

正在醞釀相關標準

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電動平衡車分會理事長、杭州騎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總裁應佳偉介紹說,平衡車從最初研發到上市,就沒有考慮過可以上路行駛,“應該是偏娛樂和極限的,需要代步存在的問題還是很多的”。但在產品上市快速傳播之後,經銷上出現了問題,使很多人選擇平衡車代步。

據應佳偉介紹,平衡車相關的行業標準正在醞釀當中,仍是從平衡車不能上路的前提出發,也會考慮原材料、電池等方面。

京華時報記者張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