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東快窒礙難行? 傅崐萁批曲解法律
國民黨立委傅崐萁25日批評交通部任意解釋法律,但交通部長王國材迴應說,相關計劃已經進入可行性評估。(Photo by 呂翔禾/臺灣醒報)
「交通部可以說《花東快條例》有爭議,應該釋憲,但不是直接說其違憲就不做!」國民黨立院總召傅崐萁25日質詢時不滿拍桌指出,民進黨立委、總統候選人過去都說過要改善花東交通,如今卻不願意通過立法院的《花東快條例》。交通部長王國材迴應說,此計劃已經進入可行性評估,無須再立《花東快條例》。
初估2555億
立法院25日審查「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交通部在書面報告中表示,計劃路線達174公里,路廊行經至少約11個原民部落,亦涉及特定農業區、國際知名的花東縱谷自然景觀、都蘭山,以及地震帶、利吉惡地等地質敏感區域等,相關後續環評作業程序敏感複雜,恐造成與環保團體對立。
另外,未來若經環評審查決議不宜開發,將造成本條例無法執行,且快速公路經過原民部落,相關開發計劃應諮詢原民部落同意。交通部也指出,該計劃建設規模及經費龐大,目前初估約2555億元,依憲法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爲增加支出的提議,此一特別條例的立法,恐產生立法權干預行政權的憲政爭議。
綠幫交通部辯護
「本條例確有窒礙難行之處,因此無法推動。」王國材表示,現階段已由交通部公路局辦理可行性評估研商,依據目前公共建設推動的評估審議程序,不僅開發過程需兼顧程序正義,亦需確保花東地區環境人文永續發展,故請求立委再度審慎考量;盼基於憲政分際,充分尊重行政權完整性,不宜擅爲增加預算支出。
民進黨立委李昆澤率先登記發言時,也提醒國民黨團說,大家都是民衆選出來的立委,對於權力分立與憲政分際應該都懂,花東快已經進入可行性評估,還有環評、環差等程序都要走,立法權也不該干涉行政權,並貿然增加預算。
藍猛攻法律爭議
但傅崐萁質詢時拍桌不滿指出,賴清德、蕭美琴與民進黨花東立委候選人都曾表態支持花東交通建設,行政機關既不是大法官,若條例有爭議應該要釋憲,而非說《花東快條例》窒礙難行。另外,行政院曾通過國道楊梅到頭份段拓寬工程,36公里路段花費1314億,花東快174公里花費2555億,均價還更便宜。
王國材迴應說,並非不支持花東快,目前已經重啓可行性評估,且相關預算是個案計劃,已經進入行政院「中長期審議計劃」。
國民黨立委黃健豪問王國材,《花東快條例》是預算案還是法律案?王國材回說是法律案,黃健豪不滿說,既然不是預算案,交通部不該在報告說此案違憲,若有窒礙難行應該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提出覆議案。同黨立委遊灝也說,先前立法院因應疫情也通過授權預算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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