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女盼圓歌手夢 沒出道就遭「黃文越老師」慘騙41萬

花蓮女盼圓歌手夢,沒出道就遭「黃文越老師」慘騙41萬。(示意圖/shutterstock)

詐騙集團以成爲線上伴唱歌手賺「抖內(打賞)」話術,前前後後騙走花蓮一名潘姓女子41萬元。(新城警分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詐騙集團以成爲線上伴唱歌手賺「抖內(打賞)」話術,前前後後騙走花蓮一名潘姓女子41萬元。(新城警分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詐騙集團以成爲線上伴唱歌手賺「抖內(打賞)」話術,前前後後騙走花蓮一名潘姓女子41萬元。(新城警分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詐騙集團以成爲線上伴唱歌手賺「抖內(打賞)」話術,前前後後騙走花蓮一名潘姓女子41萬元。(新城警分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一名喜歡唱歌的潘姓女子時常利用歌唱軟體練唱,希望有朝一日能成爲線上歌手,卻遭詐騙集團以擔任線上伴唱歌手賺「抖內(打賞)」話術,前前後後被騙走41萬元,警方獲報成立專案小組,逮到一名30歲楊姓車手,將依法送辦並擴大追查其他涉案共犯。

潘女本月13日在歌唱軟體收到一則私訊,詢問是否願意從事線上伴唱賺錢,同意後被邀請加入LINE「阿里郎會員羣組」,其中一名匿稱「北船餘音」的人推薦她將「黃文越老師」加入好友,兩人互爲好友後,黃傳送一則網址請她點選連結並加入會員,

黃向潘女聲稱,申辦帳戶後可藉每日打賞歌手30次賺取900元,做滿3天的打賞歌手,就能升級爲擔保用戶,平臺後續也會贈送錄音設備,讓她成爲伴唱歌手賺錢,一圓歌手夢,接着再以「激活帳戶需儲值費用」、「提領帳戶現金需繳費提升帳戶等級」、「帳戶升級儲值款項大需使用虛擬貨幣支付」等因,前後要求潘透過網路轉帳、超商刷條碼及面交等方式,共支付41萬餘元。

潘女事後驚覺有異,認爲自己遭詐騙,向新城警分局報案,警方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並請潘假借見面交易名義,與對方相約18日在超商碰面,隨後順利將涉案的楊男逮捕,詢後依詐欺罪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將持續擴大追查其他涉案共犯。

新城警分局表示,該案爲新態樣的詐騙手法,利用被害人喜好唱歌進而吹捧洗腦可成爲線上歌手的名義,誘使加入LINE羣,佯稱可獲「抖內」獲利,且犯嫌爲規避警方追查,不僅利用加密貨幣作爲支付工具,假幣商面交時還會以需籤立合約、告知交易風險等話術,使受害人卸下防備交付金錢。

新城警分局長吳思翰呼籲,詐騙集團常以有私訊功能的交友軟體或線上手遊尋找被害人,建議民衆在LINE搜尋「趨勢科技防詐達人」並加入好友,如接獲不明連結可隨即確認,避免陷入詐騙集團圈套,造成財物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