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推狂犬病防治獎勵 拾獲鼬獾屍體可領500元獎金

花蓮去年到現在8個月驗出11例狂犬病鼬獾陽性檢體。(花蓮縣政府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花蓮縣去年11月到今年7月,驗出11例狂犬病鼬獾陽性檢體,爲加強防控國內狂犬病發生,縣府推出獎勵辦法,在花蓮縣境內,拾獲「鼬獾」死亡個體,可交給在地公所進行後續送驗,每隻可領取五百元獎勵金,最多可領取1000元,請民衆一起防範狂犬病。

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所長周黃得榮表示,花蓮在國內東部狂犬病案例發生的北界,考量地理環境天然屏障阻擋野生動物狂犬病疫情往北擴散能力有限,爲監控疫情北擴情形,並研究狂犬病病毒株的演化、點位分佈、基因排序等,必須取得更多樣本。

他說,今年起配合中央計劃,民衆在花蓮縣境內,拾獲「鼬獾」死亡個體,都可就近送交給在地鄉鎮巿公所進行後續送驗,填具相關資料遞交後,提交者在動物檢體及發現地等資訊被確認後,將依程序申請及撥付獎勵金,死亡的野外鼬獾每隻可領500元,每次最多可領取1000元獎勵金,試辦到年底或獎勵金用完爲止。

周黃得榮提到,透過試辦獎勵辦法,希望增加鼬獾檢體的提交量,能更有效監控並進行更多關於狂犬病的研究。不過他也提醒「絕不是鼓勵大家獵捕鼬獾」,此舉可能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民衆若發現死亡鼬獾,要戴手套撿拾,裝進塑膠袋中,就近送交鄉鎮市公所,再由公所寄到農業部獸醫研究所化驗。

農業處提醒,若遭動物咬傷,請冷靜牢記動物特徵,用大量肥皂、清水沖洗15分鐘並以優碘消毒傷口,儘速送醫評估是否要接種狂犬病人用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