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玉里安通公共溫泉池泡湯泡腳引爭議 公所研議處置

花蓮玉里安通溫泉區溪邊有3處公共溫泉池,鎮公所推泡腳池以吸引觀光客,但地方少數民衆長期用來泡身體,甚至排斥他人泡腳,經常引發觀光客投訴,鎮公所將研議後續處置。

安通溫泉區有多間溫泉飯店及民宿,民國80年左右,前鎮長潘富民任內在安通溪邊設置3處泡湯池,當時溫泉池設置沒有相關法規規範;由於溫泉池最大的有1.2公尺深,因此在地人及一些退休人士長期利用泡湯養身,對於觀光客要泡腳卻阻撓,因此縣府、鎮公所屢接獲民衆投訴。

玉里鎮代理鎮長詹秀蔥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安通溪邊溫泉池是泡腳池,供大衆使用,也貼出告示提醒,不希望見到少數人佔用;去年抽水馬達壞掉,前鎮長龔文俊號召里長自掏腰包修復,希望大家珍惜,不要有「殺雞取卵」的後果。

詹秀蔥說,安通溪邊溫泉池原本計劃交給社區協會管理,不過目前尚未取得水權,必須申請完備後再做規劃,將和縣府相關局處研議,希望能有妥適方法處理。

花蓮縣政府觀光處表示,安通溪邊的泡湯池位於河川行水區範圍內,並未申請溫泉開發許可、水權等,希望鎮公所能合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