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玉里鎮長、議員候選人涉賄 送原住民耆老「豬頭」50萬交保

花蓮玉里鎮龔姓鎮長候選人與第四選區(瑞穗鄉、玉里鎮)陳姓議員候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經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最後裁定龔以50萬元交保,陳則遭羈押禁見。(本報資料照片)

九合一選舉剩下不到1個月,檢調積極查緝賄選案件,花蓮玉里鎮龔姓鎮長候選人與第四選區(瑞穗鄉、玉里鎮)陳姓議員候選人,分別以贈送相當價值物品,及親自或透過王姓樁腳,以每票2000元至3000元對價,請選民支持,由於3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且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必要,經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最後裁定龔、王分別以50萬元及6萬元交保,陳則遭羈押禁見。

檢方表示,龔男日前在宣佈參選玉里鎮長後,贈送地方原住民耆老贈送具相當價值的豬隻、豬頭、酒水等,陳男則在登記參選前、後,親自或透過一名王姓樁腳,以每票2000元至3000元的對價,對該選區具投票權的選民交付賄賂,請求投票及對外拉票以尋求支持,2人均涉犯投票行賄罪嫌。

經檢警多日蒐證,昨由檢察官江昂軒指揮檢警調等多個單位,持票前往龔男、陳男住處等16個地點執行搜索,並通知龔、陳、王、李姓樁腳及可疑受賄民衆共29人到案說明,並扣押相關選舉名冊。

檢方訊問後諭知李具保5萬元,不過龔、陳、王等3人均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求、期約及交付賄賂,且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今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院方傍晚開完羈押庭後,裁定龔與王分別以50萬元及6萬元交保、陳羈押禁見。

花蓮地檢署表示,近日陸續查獲數宗現金或贈禮買票賄選案,檢方將持續秉持「嚴辦就是最好的反賄選宣導」原則,積極查緝買票賄選,民衆如有發現賄選情事,歡迎提出檢舉,且因此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