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公約批准護鯊 減少魚翅貿易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第19屆締約方大會,25日批准將54種鯊魚列入貿易限制的保護清單,避免牠們因亞洲國家喜食魚翅而走向滅絕。圖爲澳洲海洋生物多樣性中心提供的鯊魚照片。(新華社)
來自183個國家和歐盟代表25日在巴拿馬舉行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簡稱《華盛頓公約》)第19屆締約方大會上,批准將54種鯊魚列入貿易限制的保護清單,避免牠們因中、日等亞洲國家喜食魚翅而走向滅絕。
在這場爲期2周峰會的最後一天,代表方以共識決通過這項具有約束力的決議。巴拿馬代表兼會議主席、同時也是真鯊科保護提案人的賓德(Shirley Binder)宣佈「37號提案通過」,此案涵蓋真鯊科的鋸峰齒鯊(blue shark,俗稱藍鯊)保護;日本先前爭取將鋸峰齒鯊從提案名單中移除,但未能成功。賓德說,這項「歷史性決定」意味今後市場上有多達9成的鯊魚將獲得保護。
至於雙髻鯊(hammerhead shark)保護的提案,則未經辯論就一致通過。這些鯊魚物種如今將被列入《華盛頓公約》附錄二(Appendix II)。列入附錄二的物種尚無立即的滅絕危機,但除非嚴格控制其貿易,否則有可能走向滅絕。非政府組織「野生生物保育學會」(WCS)負責鯊魚保護的主任沃維克(Luke Warwick)說:「大家都會記得這一天,因爲我們力挽狂瀾,阻止世上鯊魚和𫚉魚滅絕。」
亞洲國家喜食魚翅,魚翅湯更被視爲佳餚美饌,經常出現在大宴場合,爲魚翅貿易帶來每年約5億美元(約新臺幣161.6億元)規模的市場,每公斤魚翅售價更可達1000美元(約新臺幣3萬多元)。國際愛護動物基金會(IFAW)拉美地區主任託瑞(Joaquin de la Torre)表示,每年有逾1億隻鯊魚被殺死。
《華盛頓公約》在1975年生效,目的並非完全禁止野生動植物的國際貿易,而是以分級管制、核發許可的方式作爲規範。目前被收錄在公約中的物種含括約5000種動物與2萬8000種植物,分別列入3個不同等級的目錄。締約方大會每2、3年舉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