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議員林源富涉買票案逆轉 二審改判當選有效

林源富涉入賄選案,二審改判當選有效,保住議員資格。(本報資料照片)

無黨籍花蓮縣議員林源富,因父親在縣議員選舉期間涉嫌買票,遭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花蓮地院宣判當選無效,二審逆轉,花蓮高分院改判,將原判決廢棄,判當選有效確定。第三選區落選頭陳慶元遞補無望。

林源富爲花蓮縣議員第三選區候選人,其父爲競選團隊主要成員,爲讓兒子尋求連任,選前提供現金讓樁腳自行購買補品,形同賄選,林源富刑事雖未遭起訴,但檢方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一審判林當選無效。經上訴花蓮高分院,1月31日宣判。

花蓮高分院改判的理由,主要是他的父親林茂江的賄選行爲,與林源富無關,而是他父親個人行爲。

花蓮高分院庭長林信旭受訪說,二審改判理由,林父於前年11月23日交付給邱姓友人1萬元,法官經過取捨證據,認定是林父見邱身體不好,拿出私房錢1萬元給邱買補品之用,邱再拿出其中8千元分給友人,也未提及林源富候選人身份或選舉等語,且邱是自行且隨機發錢,爲邱個人行爲。

此外,林父平日務農,但並非林源富競選團隊成員,林父雖在羈押中自白,但起訴前翻供,難認定林源富對於父親疑似賄選的行爲能夠預見且盡監督之責;又本案並無任何買票名冊可資佐證,作爲進行賄選計劃、策劃活動或評估之依據,與普遍性或常態性賄選活動不合,改判林源富當選有效。

花蓮縣議員選舉第三選區15人爭9席次,林源富以第5高票3662票當選。林源富保住議員資格,同選區獲2071票的落選頭陳慶元遞補無望,他已於日前退出時代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