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擬加嚴空品二級防制區標準 地方環保局喊不公平

環境部今天舉辦「空氣品質標準修正草案研商會」。(蔡佩珈攝)

原本各縣市轄內所有空品監測站濃度平均值符合空品標準,即可畫爲二級防制區,未達標者,則被畫爲三級防制區,環境部規畫,未來縣市轄內每一個測站都達標,才能列爲二級防制區。多個縣市環保局指出,境外污染源不可控,加上只因爲1個測站超標就被列爲三級防制區,相當不公平,盼環境部劃定防制區,排除境外污染影響。

根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空氣品質標準應每4年檢討1次,因上次修正空品標準2020年,環境部今年4月預告修正,除了將細懸浮微粒(PM2.5)、懸浮微粒(PM10)等空品標準加嚴,亦更改劃定空氣污染防制區的方式。

環境部今天舉辦「空氣品質標準修正草案研商會」,大氣環境司說明,原本各縣市轄內所有測站濃度平均值達標,即可劃爲二級防制區,草案規畫,改爲每一個測站都符合標準,才能列爲二級防制區。

大氣司補充,縣市空品標準沒有達標,會被劃爲三級防制區,所以區內污染源管制比二級嚴格,像是在二級防制區的污染源應遵守既有排放標準,但在三級防制區,要再減少排放一定比例的特定污染物。

二、三級防制區的空污費率也不一樣,大氣司表示,三級防制區的PM2.5及PM10、氮氧化物(NOx)及硫氧化物(SOx)、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的費率,皆比二級防制區高出2成至2成5。

不過新北市環保局指出,萬里測站靠海,長期受海洋飛沫及境外污染源影響,其PM10年平均值及日平均值經常超標,如果新北市只因爲該測站超標,就被劃爲PM10三級防制區,市府除了感到不公平跟委屈,亦擔心當地企業發展、投資受限。

新北市環保局建議,環境部在排除境外污染物的前提下,劃定防制區,或者採分區管制,讓萬里測站所在地區畫爲三級防制區,新北市其餘地方列二級防制區。

臺北市環保局也表示,境外污染不可控,將此當作計算空品數值的依據,對縣市不公平;臺南市環保局則說,中南部縣市每逢秋冬季節受境外污染影響程度高,已窮盡一切管制PM2.5濃度,未來再下降的幅度有限,也希望環境部考慮扣除境外污染物影響。

大氣司長張順欽迴應,三級防制區的設立,旨在保障民衆健康,臺灣四面環海,空品數值難免受海及境外影響,接下來會召開多場研商會,將再參考各界意見,評估排除境外污染物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