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還有友人要來支開店員 男子偷竊5萬8千元遭判刑

程姓老偷走梁姓店員皮包內現金5萬8000元,被依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中時資料照)

北市一名程姓老翁在餐廳「夜上海」店內,偷走梁姓店員皮包內現金5萬8000元,遭到檢方依法起訴。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程翁單獨到場後,先對梁姓店員謊稱另有7至8名友人將到場消費,請樑先行準備,樑因此離開櫃檯準備接待客人事宜,程再將朝櫃檯攝錄的攝影機鏡頭撥開後,再進入櫃檯徒手竊取樑置於櫃檯的皮包及其內之現金5萬8000元,得手後旋即逃逸。

判決指出,程翁屬於累犯,但參酌司法院釋字第775號解釋意旨,因他符合累犯規定的前案與本案屬不同案件,故認無須加重其刑。爰審酌其生活狀況、智識程度、犯罪後態度,以及告訴人所受損害等一切情狀,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