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瀞瑩站臺挨轟行政不中立 柯文哲:下班時間可以

記者楊亞璇臺北報導

臺北市柯文哲29日下午赴議會市政總質詢,臺北市議員秦慧珠爆料,臺北市政府副發言人黃瀞瑩短短3個月從6職等升爲8職等,對其他公務員公平合理嗎?甚至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爲臺灣民衆黨拍片代言、爲立委參選人站臺。對此,柯文哲表示,下班時間可以。

秦慧珠披露,黃瀞瑩107年3月到研考會機要任用,報到後沒有在研考會,一直幫柯文哲做事,同年8月請辭,這時候職等是六職等,現在八職等,107年9月開始幫柯文哲打選戰請假,三個多月後就從六職等變成八職等,比坐超音速飛機還快。柯文哲迴應,機要任用跟公務員升遷管道不一樣。

秦慧珠說,2018年黃瀞瑩每個月平均加班時數是12.63小時,而2019年則平均7.78小時,領很多加班費,批評黃瀞瑩不上下班打卡卻領加班費。黃瀞瑩說,她上下班打卡,纔可以報加班時數,沒有打卡就沒報加班時數。秦慧珠酸說,所以你高興就打卡報加班時數,不高興就不打卡不領加班時數。柯文哲緩頰說,機要一般都沒有打卡。

對於黃瀞瑩幫臺灣民衆黨拍片代言,未來可能會幫前鴻海董事長郭臺銘子弟兵站臺,是否違法?柯文哲表示,就按照目前的法令來處理,今天早上市政會議也在討論,機要比照事務官,有政黨狀態下,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重新做府規定

人事處長程本清認爲,現在不是選舉期間,沒有立委候選人名單出來,這時間這些人不具參選人身分

「行政中立法我看完了,這是不可以!已經違法!」秦慧珠認爲,行政中立法第7條確實規定,公務員不得於上班時間或勤務時間從事政黨活動;但第9條也規定,公務員不得爲支持特定政黨,在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站臺。施行細則更規定,法令所指的政黨、政治團體有關選舉活動,包括推薦公職候選人。

▲臺北市議會市政總質詢,黃瀞瑩遭質疑違法行政中立。(圖/記者湯興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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