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響/救生物多樣性 苗栗生物監測巡檢光電案場把關

苗栗縣政府目前核準小型光電場97案,強調一開始就會避開石虎高敏感地區,通過的案場生態監測、巡檢把關,降低衝擊程度。圖/苗栗縣政府提供

聯合報今天陽光行動專題報導「救生物多樣性」,光電案場遭質疑破壞棲地殺手,苗栗縣政府目前核準小型光電場97案,強調一開始就會避開石虎高敏感地區,通過的案場生態監測、巡檢把關,降低衝擊程度。

不過,縣府也坦言,如果案場生態發生明顯變化,目前僅能要求據以制定保護措施,現行中央太陽光電政策,並未規畫完善退場或因應制度,基於是全國通案,建議中央編列相關預算委託調查,並有一致的標準。

苗栗縣政府受理非都市土地2公頃以下土地申請做太陽能興辦事業計劃,共有219案,目前核準97處,面積約79公頃,總裝置容量8萬1668瓩,光電案場主要分佈在通霄鎮、苑裡鎮、後龍鎮及銅鑼鄉一帶,也是瀕臨絕種石虎族羣棲地及活動熱區,審查時會比對縣府農業處的石虎數量調查,避開高敏感區,因此刷掉約一半的申請案。

案場的生態監測計劃必須送縣府農業處備查,縣府2021年起委託廠商每年至少1次巡檢案場,結果發佈至「苗栗縣太陽光電案場巡查及生態環境監控巡檢資料庫系統」,資訊公開透明接受檢視監督,並要求開發單位提供生態監測報告,及相關生態友善措施等資料,邀集開發單位及生態專家學者辦理案場觀摩說明會。

縣府指出,目前生態監測資料數據不多,如果發現遊蕩犬貓數量增加,或石虎出現頻度在開發前後有明顯變化時,將要求開發單位評估開發因素、環境變化、獵捕壓力增加等影響原因,並據此制定如設立保護區、加強人工保護措施、宣導避免餵食遊蕩犬貓,或通報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等保護措施。

縣府持續收集生態監測數據,增加覆蓋範圍,供農業處或相關研究單位等專業團隊,正確且有效率地運用監測資料,以減少對野生動物的空間競爭與傷害,但現行中央太陽光電政策,並未針對案場對生態之衝擊規畫完善退場或因應制度,建議由中央編列相關預算委託第三方進行調查,減輕案場對生態衝擊。